- 信息来源:市政府新闻办
- 发布日期:2025-12-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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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3:00
媒体:中央、省级媒体,泰州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部分网络媒体
主持人:泰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单友健
嘉宾: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新荣,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李铁军
发布会现场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
养老服务是重要的民生事业,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是保障民生福祉、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扛起使命担当,立足泰州养老服务发展实际,经充分调研论证、多方听取意见,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制定出台《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天我们邀请到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新荣,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李铁军,他们将详细介绍《条例》出台及贯彻落实情况。
首先,请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新荣,介绍《条例》立法的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李新荣(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大家好。
《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引导公众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意义,正确理解条文内容,推进《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尽快落地见效。现在,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和比例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养老服务发展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社会和家庭养老负担重、扶持政策不健全、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活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等瓶颈问题日益突显。亟需通过制定《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老有所养”、“老有善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制定过程
2024年12月,市委同意将《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作为2025年立法正式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副主任和分管副市长为双组长的起草工作专班,明确市民政局承担起草任务。市人大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适时提出意见。5月9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初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认真做好修改完善工作。在泰州人大网、泰州日报、“泰州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草案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办和各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立法咨询专家发送草案,书面征求意见;通过“数字人大”平台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送草案,征求意见建议。期间,赴有关市(区)和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专题立法调研,实地查看养老服务机构,听取基层意见;分别召开由老年人和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部门协商会,进一步讨论研究草案;主动将《条例(草案)》修改稿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审,获得及时指导;委托语言文字专家对《条例(草案)》文字表述提出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条例(草案)》作了11次全面修改。
10月15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第二十九次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统一审议;10月1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讨论;10月2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研究;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条例》。
《条例》制定期间,相关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作了不少宣传报道,为《条例》顺利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条例》以总结固化成功经验为主线,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充分彰显泰州特色,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共十章五十三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组织的定义、基本原则、各方职责等作了明确。第二章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明确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要求、产权归属、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等。第三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职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家庭适老化改造等。第四章机构养老服务,明确了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公办养老机构的责任、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第五章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主要对“医办养”、“养办医”、医养康养联合体、老年人就医便利等作出了规定。第六章养老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分别从签订合同、加强培训教育、禁止行为、收费公开等方面作出规定。第七章扶持保障,规定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保障措施。第八章监督管理,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九章法律责任,主要对养老服务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作出处罚。第十章附则,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
《条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亮点:
(一)注重统筹规划,推动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条例》针对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供需不够平衡、规划布局不够科学等问题,统筹推进规划建设,切实推动养老服务均衡发展。一是突出规划引领。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养老服务专项发展规划,将农村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定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要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时,统筹考虑养老服务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二是加强用地保障。要求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支持政府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建养老服务设施;允许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建养老服务设施。此外,要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住宅用地规划条件和出让合同中明确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要求、移交条件和产权归属,从源头上解决实际中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产权争议问题。三是明确配建要求。实行“分类施策”,对新建住宅区,要求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集中建设养老服务用房;对已建住宅区,要求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改建、购置、置换或者租赁等方式补足缺口;对农村地区,鼓励利用闲置的厂房、学校、集体用房等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并推进农村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二)扩大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发展
《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扩大服务供给,切实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发展。一是夯实社区养老依托作用。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餐饮配送、保洁助浴、上门理发、辅助出行、健康管理、探访关爱、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将专业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二是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要求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推动养老机构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坚持公益属性,优先收住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残疾、失能等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和老年优抚对象。同时,还对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运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发挥医养康养结合作用。分别对“医办养”、“养办医”、医养康养联合体作出规定,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资源优势,支持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将中医诊疗、中医药保健康复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要求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设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或者优先窗口。此外,还对社会比较关注的老年人认知障碍早期预防、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作出规定。
(三)强化保障监管,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发展
《条例》从扶持保障和监督管理两个方面入手,细化政策措施,全面规范养老服务市场,为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注入动力。一是完善政策扶持保障。针对养老服务行业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等问题,明确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比例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组织给予政策优惠、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支持智慧养老、统筹发展银发经济等一系列扶持措施,激发市场活力。二是规范养老服务组织自我管理。设立专章,一方面要求养老服务组织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针对养老服务组织的人员配备、从业条件、禁业要求、禁止行为、收费公开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守好安全底线。三是加强服务监督管理。明确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措施,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同时从防范非法侵害、建立信用档案、开展联合执法、引入人大监督等方面细化监管措施,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压实责任,共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目前,《条例》全文已在泰州日报、泰州人大网站、“泰州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希望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全面实施,取得应有效果。
以上是我对《条例》制定情况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下面请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李铁军介绍《条例》宣传贯彻以及落实情况。
李铁军(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这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养老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计民生、牵动发展全局,是一项兼具长期性、全局性、系统性的重要工程。当前,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142万,占常住人口的31.8%,是全省乃至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和老龄人口较多的地区。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下,老年人对优质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多元迫切,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既是民生所盼,更是发展之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涵和目标。
刚才李新荣主任介绍了《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相关情况,这部《条例》的出台,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具体行动,是顺应百万老年人期盼的民心工程,标志着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发展新阶段。整体来看,《条例》“接地气、解民忧、有温度”的特色十分鲜明:一是突出针对性。《条例》立足泰州实际,聚焦养老服务领域关键问题,对养老服务设施落地难、城乡服务不均衡、人才队伍引留难、服务质量监管难等行业痛点难点,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行了明确规定,作出系统性回应,切实破解发展堵点;二是突出规范性。对我市近年来养老服务实践进行系统梳理,把“祥泰颐养”品牌建设、“美味颐养”助餐服务创新、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等成熟经验进一步提炼固化,上升为规范条文,促进养老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突出精准性。精准聚焦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特殊老年群体兜底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全链条设计等明确标准要求,既衔接上位法规定,又贴近泰州实际,强化供给能力,提升供给水平,提供贴心服务。
《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市民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切实扛起主管部门职责,牵头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效能,让“祥泰颐养”品牌更加深入人心。
一是全力抓好宣传普及,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浓厚氛围。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城市发展多方面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我们将制定专项宣贯方案,构建“媒体联动、线上线下、全域覆盖”的宣传格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祥泰颐养”小程序、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对《条例》核心内容进行全方位解读。结合“孝心卡”推广、助餐点运营等服务场景,通过集中宣讲、现场咨询、案例解读、送法上门等形式,推动《条例》进社区、进机构、进家庭,让老年人及其家属知晓权益、明白政策,让社会各界了解责任、主动参与,着力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全力完善机制健全,构建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网络。我们将牵头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明晰民政、卫健、医保、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职责,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立足我市“城乡统筹、全域覆盖”的发展需求,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着力构建以市、市(区)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核心,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村)养老服务站为基础,养老机构为补充,居家上门服务为延伸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完善“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构建普惠多元、便捷可及、供需平衡的养老服务生态。
三是全力聚焦服务提质,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强化要素保障,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按照“1+X+N”思路,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设施站点为节点、老年人家庭为末端的三级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深化“美味颐养”老年助餐专项行动,完善“中央厨房+区域助餐中心+社区助餐点+送餐上门”的服务矩阵,持续开展四季适老菜谱公益培训,让老年人吃得放心、吃得舒心。扩大居家适老化改造覆盖面,推动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提升家庭养老床位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邻近设置、共建联合体,让老年人享受到“医疗+照护”一站式服务。升级全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完善“祥泰颐养”小程序功能,实现服务预约、补贴发放、质量点评全流程线上化,缩小老年人的“数字鸿沟”。
四是严抓监督执法,筑牢安全质量防线。安全是养老服务的生命线。我们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整合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联合执法等手段,依托全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对养老服务组织实行全流程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体检式”排查,重点整治侵占养老服务设施、违规收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完善治理机制,畅通“阳光护老一码清”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治理格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家家有老人,人人会变老”,抓好养老服务既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也是为我们每个人的未来提前谋划。市民政局将以《条例》实施为新起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合力共筑护老联盟,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探索民生底色,为“幸福泰州”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谢谢大家。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通报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网记者: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方面,《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李新荣(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养老服务质量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吸收我市好的经验做法,在《条例》中创新设置第六章“养老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以规范养老服务组织和从业人员的行为,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具体来说,一是强化教育培训。要求养老服务组织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二是严格人员管理。要求从事护理、餐饮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患有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疾病的,在治愈前养老服务组织不得安排其从事护理、餐饮等相关服务;从业人员不得有歧视、侮辱、虐待、殴打老年人,偷盗、骗取、强行索要或者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泄露老年人信息和隐私等行为。三是规范服务行为。要求养老服务组织在经营或者服务场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接受监督。明确养老服务组织不得利用格式条款设定不合理的退费限制、排除或者限制老年人权利、加重老年人责任、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等。
保障方面,《条例》要求民政部门会同红十字会定期为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监管方面,《条例》明确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同时,从开展联合执法、引入人大监督等方面细化措施,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压实责任,确保老年人获得安全优质的养老服务。
此外,《条例》还对养老服务组织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护理员和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工作、安排患有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疾病的人员从事护理和餐饮等服务、履行教育管理责任不到位,多次出现从业人员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等违法情形作出处罚,为保障养老服务质量提供刚性约束。
新浪网记者:刚才听到李局长介绍,泰州市“祥泰颐养”服务品牌已初具影响,请问《条例》出台后“祥泰颐养”服务品牌如何进一步走深走实?
李铁军(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持续打造“祥泰颐养”养老服务品牌是我们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相关措施已取得良好效益,我市《“数”聚为老资源“智”通老龄新程》获评2025年全国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条例》施行后,我们将重点通过“数字赋能+服务升级”双轮驱动,打造更具泰州辨识度的“祥泰颐养”品牌:
一是以数字化转型破解服务供需难题,让养老服务更精准高效。我们构建了覆盖21个部门、汇聚1.2亿条数据的“银发数据库”,将通过“祥泰颐养”智慧平台实施养老服务“一网通办”。比如老年人申请适老化改造、养老补贴、助餐服务,可以通过小程序就能线上提交、自动审核,极大提升办事便捷度。针对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我们持续开展“智惠银龄”行动,线上开设智能老年大学“掌上课堂”,线下组建“银龄互助”志愿者队伍,计划每年免费培训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3万人次以上,让科技真正惠及老年群体。同时,依托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和服务质量等实现“一屏掌控”,通过平台预警整改养老服务安全问题,确保服务安全可溯。
二是以“美味颐养”行动为抓手,让老年助餐服务更有温度。我们将构建“政府主导+多元模式+数智赋能”的“1+N+1”助餐服务矩阵。继续挖掘多元化的供给模式,如城区“中央厨房+社区配送”的高效服务,农村“邻里互助+以物换餐”的灵活形式,我们还将鼓励餐饮企业转型助餐点,通过适老化改造让老店焕发新活力。在品质提升上,编制《适老四季菜谱》,推出60道特色家常菜外,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培训提升厨师技能,引入智慧烹饪设备和刷脸支付系统,让老人吃得健康又省心。更重要的是,我们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用AI技术实时监测厨房操作,自动报警,目前已建成33家AI智慧厨房,我们将持续加大推广力度,构建多方共治的食品安全防线。
三是以多元创新延伸服务内涵,让养老服务更具人文关怀。我们将推动助餐点从“吃饭场所”升级为“温情驿站”,推广海陵区“长者食堂”、姜堰区爱心食堂等做法,不仅提供就餐服务,还增设健康检测区、棋牌区,成为老人社交休闲的重要平台。同时,探索“时间储蓄”模式,让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可兑换养老服务,形成互助养老的良好氛围。针对空巢、失能等特殊群体,我们将通过数据建模精准识别重点对象+安装智能设备相结合,开展“敲门行动”,提供紧急救助等服务。
总之,我们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和服务创新,让养老服务供给更精准、品质更优良、监管更有力,持续擦亮“祥泰颐养”服务品牌,真正实现“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的目标。
单友健(泰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可与有关部门联系,会后进行深入采访。养老服务事关民生福祉,情系千家万户,《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施行,为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下一步,我市将扎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切实保障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共享发展成果。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