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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获全国先进区(市、县)称号
  • 信息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5-0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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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陵区紧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五大”目标,善用“加减乘除”法,答好“政府采购”题。在2023-2024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先进县市区专业度评价中,该区斩获全国政府采购先进区(市、县)称号,此项殊荣泰州唯一、全省前五。

一是勤于做加法,“加”强制度培训。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条例规范采购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杜绝“多龙治水”。针对集中采购、框架协议、苏采云等重点内容以及政府采购工作的短板弱项有重点、精准化、多维度地开展各项业务培训,每年培训政府采购相关人员200多人次。

二是善于做减法,“减”去沟通距离。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从以监管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压缩政府采购审批时间。全面接入“苏采云”政府采购平台,稳步推进“不见面交易”,实现投标供应商在线报名,在线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制作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专家在线评审等,提高采购效率。

三是勇于做乘法,“乘”出优质服务。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2023年,海陵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3.69亿元,占采购总规模90.66%;推行“收到供应商发票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架设银企合作桥梁,拓宽中标成交供应商融资渠道。海陵区全年累计开展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23笔、5479万元,融资笔数、融资规模均位居全市首位。

四是敢于做除法,“除”去采购风险。锁定政府采购领域重点风险环节,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管理目标,对购买服务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2600万元。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考核,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对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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